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西吉县院 > 检务指南 > 公益诉讼 > 正文
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我们在行动!
2021-09-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1-09-06

 

    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吉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召开西吉县散葬烈士墓保护推进会,对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蒙彦瑞出席会议。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吉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摸底排查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排查,全县散葬烈士墓共计8处,涉及7个乡镇。

    会议在对散葬烈士墓管护现状进行通报的基础上,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散葬烈士墓应如何规范整修展开充分讨论。会议对散葬烈士墓的规范整修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对散葬烈士墓实行“一墓一档”,在严格执行《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烈士遗属的意愿进行整修。要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科学测算资金需求,保证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每一处散葬烈士墓得到规范整修。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整改方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进一步明确烈士纪念设施、散葬烈士墓的日常管护责任主体,确保每一处零散烈士墓的管护责任可督可查。同时,要充分挖掘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背后的英烈故事,做好收集整理、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对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知其来”,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服务党史学习教育、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功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西吉县检察院将继续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协调,全面落实散葬烈士墓的整修方案,实现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用实际行动告慰英烈、激励后人,捍卫英烈尊严、弘扬革命精神。

 

【作者】:
【来源】: